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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網訊 記者黃輝 通訊員胡曉青 鄧雪梅 江西某汽車發展有限公司伙同實際控制人裘某,以欺騙手段取得銀行貸款1424萬元。日前,江西省南昌市經開區檢察院對該公司與裘某提起公訴,法院一審以騙取貸款罪判處公司罰金20萬元、裘某有期徒刑4年並處罰金10萬元。
  2013年2月至7月,江西某汽車發展有限公司裘某對外宣稱零首付、零擔保即可貸款購車,一時吸引了大量貸款購車客戶。該公司和裘某於是偽造虛報購車定金收條、房產證等相關材料,通過勾結中國農業銀行某支行客戶經理,先後為35人辦理了汽車分期貸款業務,騙取銀行貸款1424萬元。  (原標題:偽造虛報 公司伙同控股人騙貸1400餘萬獲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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