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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晚報訊(記者 董振傑 劉汨) 黑車司機月交幾百元就可在村裡趴活兒,否則就要被鎖車或驅逐?近日,一名黑車司機向《法制晚報》舉報,質疑朝陽區崔各莊鄉馬泉營村聯防隊員收取“保護費”。
對此,馬泉營村聯防隊負責人表示,隊員收錢其實是對黑車司機進行罰款。崔各莊鄉政府工作人員表示將制止該行為。
遭遇
想拉活兒先交錢?
近日,居住在馬泉營村的黑車司機王勝(化名)告訴記者,十多天前,村裡多輛黑車軲轆被人上了鎖,“車上留了電話,打過去,對方讓我們到村綜治辦去交錢,否則就別在村裡拉活了。”
王勝只得到村綜治辦去交了錢。他回憶收錢的人當時說:“要是全天在村裡趴活,每月交600元。要只是偶爾出來拉活,每月交300至400元。”他想問問這筆錢到底算什麼錢,又怕得罪對方,以後沒法在村裡住了。
黑車司機每月交600元沒名目也沒收據
近日,記者來到馬泉營村,村中的一家超市對面及村莊西口處停著多輛亮著一串紅燈的車輛,司機正招攬“生意”:“打車走嗎?”
馬泉營村村民們告訴記者,近幾年來與崔各莊鄉相鄰的來廣營鄉等處的村莊相繼拆遷,一些從事低端產業的外地人陸續搬到崔各莊鄉。而馬泉營村雖然臨著地鐵15號線及988公交車總站,但終究是位於城鄉接合部地區,交通不比城區方便,這催生了“黑車”的出現。
一名不願透露姓名的司機說,他是外地人,在這裡拉黑活賺錢養家糊口,平均每天拉個100多元。前些日子車被鎖了以後,他向村裡的聯防交了600元。
“不知道收的是什麼錢,也沒有開任何票據。”另一名司機稱,他們也向聯防交了600元,“不交怕以後在這裡混不下去”。
“只要交了錢就能安心趴活,這不是保護費嘛?誰批准他們收這份錢?”王勝說,“村裡有三四十輛拉活的黑車,不知道收的這筆錢最後去哪兒了。”
此前報道聯防違規收錢曾被制止和訓誡
記者搜索發現,2013年5月曾有媒體報道朝陽區崔各莊鄉馬泉營村聯防隊員向黑車司機收取“管理費”一事。
當時的報道稱,“馬泉營村聯防隊外勤組因對個別無序停車的外來社會車輛口頭勸導無果,故個別隊員採取了向個別車輛收取停車管理費的措施,以達到教育引導和規範停車秩序的目的,但該措施未經村委會研究批准”。
報道還稱,“馬泉營村委會瞭解到此情況後,責令聯防隊外勤組有關人員立即停止此收費行為,將所收取的費用退還被收費車輛的人員;同時對涉及的聯防隊外勤組隊員進行了嚴肅訓誡。”
聯防隊黑車難管 收錢實質是罰款
“不是收錢,是罰款。”針對此事,馬泉營村聯防隊負責收錢的秦先生說,村裡住的外地人很多,黑車也有數十輛,“他們會將車停放在車站、村口,影響交通。”聯防隊員曾對這些黑車進行多次勸導,但效果不好。
這種情況在村民那裡得到了證實。多位村民告訴記者,由於黑車聚集在路邊車站等地,經常亂停亂放,對村裡的交通秩序造成一定影響。
“我們沒有能力天天派人盯著他們,前幾天有黑車差點撞上了村民,所以我們開始驅趕黑車,保障村裡的交通秩序。”秦先生說。
聯防隊的陳隊長則表示,對於那些屢教不改的黑車司機,聯防隊採取了鎖車措施,並且要求那些司機交納罰款幾百元,最多的交600元。“他們所說的聯防收錢,其實就是罰款。”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治安聯防隊本質上是群眾性自治組織,不能以自己的名義單獨實施具體行政行為。當記者詢問聯防隊員是否有對黑車司機進行罰款的權力,秦先生和陳隊長均未正面回應。
北京盛廷律師事務所畢文強律師說,黑車運營本來就是違法行為,向他們收取了管理費之後又允許黑車在村內運營,就是在縱容違法行為的發生,本身也是違法的。
上周日下午,記者致電崔各莊鄉政府宣傳科,一名工作人員表示,此事將轉交給鄉裡負責綜合治理的部門進行處理,將制止聯防的收錢行為。
今天上午記者再次來到馬泉營村內,仍看到有多輛黑車正在趴活。
村聯防隊秦先生表示,今後將採取要求其辦理出入證的措施對外部車輛進行管理。
文/記者 董振傑 劉汨 (原標題:村聯防隊收黑車“保護費”? 事發朝陽馬泉營村 黑車司機稱月交幾百元無收據 收費者稱是罰款 鄉政府:將制止該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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